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的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遗失声明,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;《商标注册证》破损的,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《商标注册证》交回商标局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。
提交补发证明文件
递交申请
下发受理通知
商标局审查
下发证书
商标证书是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。一旦原证书遗失或损坏,通过补发新证书,可以重新获得这一法律凭证,确保商标权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。
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持有有效的商标证书,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维护自身品牌形象,防止他人侵权,同时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。
在商标使用、许可、转让、质押等过程中,通常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作为证明文件。补发商标证书后,企业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。
如果商标证书遗失或损坏而未及时补发,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。例如,在遭遇商标侵权纠纷时,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作为证据,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维权效果。